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
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
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近日,省司法厅印发《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(fúwù)规范提升(tíshēng)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坚持问题导向(dǎoxiàng),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(lǐngyù)规范治理,加强(jiāqiáng)全覆盖全方位(quánfāngwèi)全链条监管,提升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、高效和公正。
开展普法宣传(图/受访单位提供(tígōng))
治理(zhìlǐ)重点领域突出问题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年底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投诉举报较多的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全覆盖,服务不规范问题得到(dédào)有效遏制;到2026年年底,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(jìnyíbù)提升,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,重点(zhòngdiǎn)领域突出(tūchū)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(zhìlǐ);到2027年年底,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,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(tígāo),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。
《方案》紧盯问题易发高发领域(lǐngyù)(lǐngyù)和投诉举报多发地区,聚焦法律援助(fǎlǜyuánzhù)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等4个重点领域,动真碰硬开展规范治理(zhìlǐ),推动问题整改。其中,开展法律援助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治理以下(yǐxià)问题:法律援助人员收取受援人财物;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(yìwù),不会见(jiàn)、不阅卷、不履行代理或辩护义务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;拒绝为符合(fúhé)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,或者故意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;侵占、私分、挪用法律援助经费。
开展司法鉴定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(zhǔyào)治理以下(yǐxià)问题:酒精检测、亲子鉴定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涉保险理赔鉴定、医疗损害鉴定、文书痕迹鉴定等重点领域执业(zhíyè)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;司法鉴定机构(jīgòu)和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、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从事司法鉴定活动;群众反映(qúnzhòngfǎnyìng)强烈(qiángliè)的“金钱、人情、虚假”鉴定和重复鉴定以及超范围鉴定等突出问题。
此外,针对公证(gōngzhèng)、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也有相应措施进行治理。
针对突出(tūchū)问题,《方案》从严格机构和人员管理、一体(yītǐ)推进问题查改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、改革创新监管方式、优化便民服务举措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(zuòyòng)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,形成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面协调、上下联动的动态监管体系(tǐxì)。
《方案(fāngàn)》明确,将(jiāng)严格机构和人员管理(guǎnlǐ)(guǎnlǐ)。加强(jiāqiáng)公证(gōngzhèng)(gōngzhèng)机构和公证员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(dēngjì)管理,严格仲裁员聘任管理,不具备条件的(de)一律不得准入,应当退出(tuìchū)的一律退出。加强公证机构建设,推动年办证量不足300件的“小散弱”公证机构提升服务能力(nénglì),支持(zhīchí)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区培育2至3家具有区域引领力、专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标杆公证机构。支持南昌、赣州等有条件的仲裁机构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仲裁机构,鼓励仲裁机构在新兴领域开展实践探索。完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,建立健全鉴定人岗前培训和执业能力评价、年度考核制度。规范鉴定机构内部管理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问题多、能力弱的机构依法依规整顿或有序逐步退出。针对法律援助(fǎlǜyuánzhù)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,督促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建立查摆问题清单,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。
推行全(quán)流程信息化监管
根据《方案(fāngàn)》,我省将大力推行全流程信息化(xìnxīhuà)监管,依托江西省法治智能化综合信息(zōnghéxìnxī)平台(píngtái),建设融(róng)预警、监管、处置为一体的信息化执业监管体系,实现及时、精准、有效监管。稳步推进法律援助(fǎlǜyuánzhù)申请减环节、减时间、减材料、减跑动,持续落实法律援助申请“全省通办”和(hé)“帮办”服务(fúwù)。开展“公证规范优质”行动,优化办证(bànzhèng)点设置,提升公证服务效能,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,深化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,切实做好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,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公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。鼓励仲裁(zhòngcái)机构根据不同领域、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,探索制定专门、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(guīzé),建立快速、简易仲裁程序,综合运用各种(gèzhǒng)手段和方式,提高快速结案率、自愿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。突出司法鉴定公益属性,会同妇联组织做好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工作。
《方案》强调,要加强制度(zhìdù)机制建设,构建司法(sīfǎ)行政部门监管、行业协会自律、法律服务机构(jīgòu)自治、社会力量监督的监管工作格局。完善行业党建、监管约谈、投诉处理、公示(gōngshì)通报、协同监管等5项制度机制,推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
◎文/新法治报(bào)·赣法云 记者方维芳
近日,省司法厅印发《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(fúwù)规范提升(tíshēng)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坚持问题导向(dǎoxiàng),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(lǐngyù)规范治理,加强(jiāqiáng)全覆盖全方位(quánfāngwèi)全链条监管,提升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、高效和公正。
开展普法宣传(图/受访单位提供(tígōng))
治理(zhìlǐ)重点领域突出问题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年底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投诉举报较多的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全覆盖,服务不规范问题得到(dédào)有效遏制;到2026年年底,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(jìnyíbù)提升,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,重点(zhòngdiǎn)领域突出(tūchū)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(zhìlǐ);到2027年年底,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,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(tígāo),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。
《方案》紧盯问题易发高发领域(lǐngyù)(lǐngyù)和投诉举报多发地区,聚焦法律援助(fǎlǜyuánzhù)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等4个重点领域,动真碰硬开展规范治理(zhìlǐ),推动问题整改。其中,开展法律援助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治理以下(yǐxià)问题:法律援助人员收取受援人财物;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(yìwù),不会见(jiàn)、不阅卷、不履行代理或辩护义务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;拒绝为符合(fúhé)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,或者故意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;侵占、私分、挪用法律援助经费。
开展司法鉴定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(zhǔyào)治理以下(yǐxià)问题:酒精检测、亲子鉴定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涉保险理赔鉴定、医疗损害鉴定、文书痕迹鉴定等重点领域执业(zhíyè)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;司法鉴定机构(jīgòu)和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、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从事司法鉴定活动;群众反映(qúnzhòngfǎnyìng)强烈(qiángliè)的“金钱、人情、虚假”鉴定和重复鉴定以及超范围鉴定等突出问题。
此外,针对公证(gōngzhèng)、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也有相应措施进行治理。
针对突出(tūchū)问题,《方案》从严格机构和人员管理、一体(yītǐ)推进问题查改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、改革创新监管方式、优化便民服务举措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(zuòyòng)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,形成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面协调、上下联动的动态监管体系(tǐxì)。
《方案(fāngàn)》明确,将(jiāng)严格机构和人员管理(guǎnlǐ)(guǎnlǐ)。加强(jiāqiáng)公证(gōngzhèng)(gōngzhèng)机构和公证员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(dēngjì)管理,严格仲裁员聘任管理,不具备条件的(de)一律不得准入,应当退出(tuìchū)的一律退出。加强公证机构建设,推动年办证量不足300件的“小散弱”公证机构提升服务能力(nénglì),支持(zhīchí)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区培育2至3家具有区域引领力、专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标杆公证机构。支持南昌、赣州等有条件的仲裁机构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仲裁机构,鼓励仲裁机构在新兴领域开展实践探索。完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,建立健全鉴定人岗前培训和执业能力评价、年度考核制度。规范鉴定机构内部管理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问题多、能力弱的机构依法依规整顿或有序逐步退出。针对法律援助(fǎlǜyuánzhù)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,督促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建立查摆问题清单,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。
推行全(quán)流程信息化监管
根据《方案(fāngàn)》,我省将大力推行全流程信息化(xìnxīhuà)监管,依托江西省法治智能化综合信息(zōnghéxìnxī)平台(píngtái),建设融(róng)预警、监管、处置为一体的信息化执业监管体系,实现及时、精准、有效监管。稳步推进法律援助(fǎlǜyuánzhù)申请减环节、减时间、减材料、减跑动,持续落实法律援助申请“全省通办”和(hé)“帮办”服务(fúwù)。开展“公证规范优质”行动,优化办证(bànzhèng)点设置,提升公证服务效能,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,深化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,切实做好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,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公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。鼓励仲裁(zhòngcái)机构根据不同领域、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,探索制定专门、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(guīzé),建立快速、简易仲裁程序,综合运用各种(gèzhǒng)手段和方式,提高快速结案率、自愿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。突出司法鉴定公益属性,会同妇联组织做好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工作。
《方案》强调,要加强制度(zhìdù)机制建设,构建司法(sīfǎ)行政部门监管、行业协会自律、法律服务机构(jīgòu)自治、社会力量监督的监管工作格局。完善行业党建、监管约谈、投诉处理、公示(gōngshì)通报、协同监管等5项制度机制,推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
◎文/新法治报(bào)·赣法云 记者方维芳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